浙江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与恩施州对口合作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6 15:35 来源:恩施新闻网 作者: 编辑:刘艳



杭州市、恩施州人民政府:

现将《杭州市与恩施州对口合作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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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7日

杭州市与恩施州对口合作工作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2〕766号)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对口合作工作,结合杭州市、恩施州两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革命老区城市与东部地区部分城市对口合作的重点任务,以总体布局、系统推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特色、精准施策、红色传承、合作共赢为基本原则,发挥两地突出优势,扎实推进对口合作,推动恩施州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重点任务

(一)传承弘扬红色文化。

1.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两地共同开展革命根据地等革命历史旧(遗)址的保护利用,协同推进革命文物等革命实物遗存保护,推动两地利用革命历史纪念设施、旧(遗)址等打造国家和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干部培训、党建联动等方面加强学习交流。推广优秀红色主题文艺作品,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介红色文化。

2.助力红色旅游发展。以互为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为目标,共同搭建红色文旅融合发展平台,联合开发特色鲜明的跨省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目的地。规范有序开展以红色文化传承为主题的研学实践活动,共同开发红色研学旅行精品线路、精品课程。引导杭州市优质文旅企业参与恩施州博物馆(《恩施记忆》展陈)、鹤峰县满山红景区、来凤县张富清先进事迹展馆、咸丰县忠堡大捷纪念园、五里坪革命旧址、何功伟烈士就义旧址、叶挺将军囚居旧址、鄂西特委旧址、恩施县苏维埃政府旧址、恩施市红土乡红三军政治部旧址、建始县店子坪红色旅游景区、巴东县金果坪红三军革命旧址群等红色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将恩施州纳入杭州市干部职工疗休养基地名单。充分发挥杭州市数字经济优势,助力恩施州智慧旅游体系提档升级。

(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

3.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在恩施州选定一批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特色鲜明的重点村,由两地结对县(市、区)共同建设,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广“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先进经验,按照杭州标准、恩施特色,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

4.打造智慧农业。支持恩施州开展富硒土豆等作物育种创新,不断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推动恩施州与杭州市农业院校合作,攻关硒食品精深加工等特色产业的技术难题。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开展致富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升农业技术服务队伍能力。

5.推进消费帮扶。打响“世界硒都·中国硒谷”品牌,助推硒品入杭。完善革命老区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共建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恩施州在杭州市大型商场超市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设立特色农产品专卖店,宣传销售恩施州特色农产品,共同将恩施州打造成杭州市乃至浙江省稳定可靠的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引导杭州市各级预算单位将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用于采购恩施农副产品,鼓励基层工会采购恩施农副产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

6.深化人才和劳务合作。支持双方高校、科研院所、教育基地、相关企业等探索厂校、校院、校企合作方式。加强社会资源领域合作,开展人才专家互访交流活动。打造服务两地的人力资源信息对接平台。共同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满足市场需求的家政、手工技能、医护护理等专业人员。支持恩施州建设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站点、劳务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基地),开展职工就业培训。杭州市协助恩施州培育一批以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特色农产品种养能手、民宿旅游经营者为主体的新型农村创业致富能手。帮助恩施州培育劳动密集型龙头企业,开发更多优质岗位,做好岗位有效供给,吸纳恩施州劳动力就业。

7.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完善恩施州重点城镇规划,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推动产城融合发展。保护性开发恩施州土家族、苗族民族文化和民俗文化,引导开发主体入驻,帮助引入特色小镇建设、运作和管理模式,协力建设融合土家族、苗族元素的特色小镇。支持杭州市优质企业在恩施州投资建设特色专业市场,提升重点城镇经济集聚功能。支持恩施州建设区域性节点城市、重要交通枢纽、现代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等。

(三)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

8.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杭州市在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优势,创新投融资方式,开展合作共建,帮助恩施州推进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效运用杭州“城市大脑”等智慧城市管理经验,提升恩施州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发挥杭州市数字经济优势,加强两地在5G、智慧城市、电子商务、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合作。鼓励民营企业跨区域并购重组和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9.开展医疗资源合作。推动两地医疗卫生机构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学术发展、适宜技术推广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支持恩施州组织医务人员到杭州市进修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推广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教学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促进医疗资源共享。

10.推动教育合作交流。推动科技合作交流,建立两地科技服务平台互访交流机制,引导科研平台、高校、企业等围绕两地特色产业开展跨区域协同创新,鼓励两地科技人才交流合作。实施教师、学生互派互访交流,支持开展基础教育合作、师资联合培养、学生研学交流等。发展“互联网+教育”,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11.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共享长江流域、钱塘江流域、清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经验,合作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交流合作与研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基地。推动两地生态环境部门互访交流,共享环境科学技术经验。

12.开展绿色低碳合作。合作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创新,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恩施州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完善碳达峰碳中和合作机制,探索开展碳汇权益交易。鼓励两地企业在页岩气资源调查和勘探开发、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鼓励两地结对县(市、区)共同打造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样板,擦亮具有恩施特色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文化品牌。

(五)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

13.深化产业园区合作。推荐引导杭州企业在恩施建设生产基地和专业市场,促进恩施产业转型升级。两地探索园区共建机制,引导企业率先布局,积极推进产业转移与承接。支持两地在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生态农业等领域开展合作,建设创新研发基地,共建共享产业数字化平台。重点推进生物医药与关联产业深度融-6—

合,着力将资源型“华中药库”建成产业型“华中药谷”,搭建两地生物医药企业合作交流平台,拓展生物医药市场。对已落地恩施的杭州企业,加强服务、扩大市场,引导产业链配套项目落地。

14.创新投资招商模式。搭建资本与项目对接平台,按照市场化机制探索构建投资招商合作机制。梳理重大合作项目清单,推动两地资本对接。举办两地招商推介会,建立委托招商、产业链招商等长期合作方式。引导两地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等对接合作,促进信息互通、资源互享。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杭州市、恩施州分别落实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对口合作工作,制定年度合作计划,细化对口合作重点领域、重点任务、重大项目、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涉及重点合作领域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两地每年开展互访,共同研究推动重点工作。建立健全两地干部人才交流互派挂职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挂职干部桥梁作用。恩施州全面学习杭州市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市场观念、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促进干部业务能力提升。杭州市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对口合作的标志性成果辅助打造等工作。

(二)建立结对关系。杭州市与恩施州各县(市)建立对口合作结对关系:杭州市上城区——恩施市、杭州市拱墅区——巴东县、杭州市西湖区——宣恩县、杭州市滨江区——建始县、杭州市萧山区——利川市、杭州市余杭区——咸丰县、杭州市临平区——鹤峰县、杭州市富阳区——来凤县。双方每年进行一次集中交流对接、召开一次协调会议,研究决策重要合作事项,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共同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合力强化要素保障。产业合作、经贸交流不受结对双方地域限制。

(三)加强评估督促。两省对两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研究制定激励机制,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个人,给予褒扬激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并督促改进落实。

抄送: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人民政府。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与恩施州对口合作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pdf